近日,安徽省、上海市、海南省、湖北省等多地发布相关通知和意见,明确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拟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就业人员等群体纳入工伤保障,使工伤保险惠及更多特定群体。这意味着“超龄”农民工的劳动权益有了新保障。
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末,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达2.8亿,其中,60到69岁的低龄老人约占一半,有1.5亿左右。缘于此,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全面清理阻碍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的不合理规定”。在顶层设计的指导下,“银发族”回归劳动市场的现象不断增多,老年人再就业保障也成为迫切需要面对的现实问题。
老年人再就业从技术上来说,阻碍并不多;但从保障上来说,则缺少兜底政策。目前,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劳动合同的签订有合同主体适格的要求,其中之一就是劳动者年龄适格,但这对“银发族”来说非常不友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2项的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就此来说,超出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只能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不成立劳动关系,这就是说,这一部分的职场“银发族”就被排除在法律保障之外了。当法律不能进行保障,公众就难免会有所顾忌,不利于劳动力资源的充分释放。
这般现实下,安徽省、上海市、海南省、湖北省等多地发布相关通知和意见,明确对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进行扩容,各地情况不一,有些是到65岁,有些是到70岁,这些做法,释放出制度的善意与暖意,是对老龄化趋势的一种积极应对。在这之前,全国多地将出租车驾驶员的从业资格年龄从60周岁延长至65周岁。如今的工伤保险扩容,与之前出租车驾驶员延长从业资格年龄的初衷一脉相承,都是在与时俱进改进不再适用的规定,都是为了更好地为老年劳动力托底。
制度的进步无论大小,都值得肯定。而且,更好地确保“老有所为”也是一揽子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如今的改进,都只是很小一部分的内容。要想让低龄老年人真正实现“老有所为”,制度的改进与完善仍需与时俱进,各地要摸清具体情况,用制度消除老年劳动者保障的“法治真空”,让各类制度保障、法律规定都能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跟上老龄化社会到来的速度。各地也可以工伤保险扩容为契机,持续加大对银发族权益保障的力度,让“老有所为”更无后顾之忧。
人口老龄化是大势所趋,那加强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障,积极补短板强弱项,就应该成为下意识的举动。唯此,才能更好地应对老龄化社会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