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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领域反腐 多地采取行动!

网文内容

多地针对医药领域腐败采取行动。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至少有江苏、上海、北京、海南等4省份卫生监管部门针对医药领域腐败采取行动,此外还有西藏、陕西、山西、山东等4省份纪委部门发声。

医药领域反腐行动

“江苏药品监管”微信公众号发文显示,全省药品监管工作座谈会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药品安全巩固提升和行风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推进会在连云港召开。

会议指出,集中整治药品领域腐败问题,对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严肃查处。推动制定后续改进措施,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积极倡导“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价值取向。

上海市卫健委官网显示,包括上海市卫健委、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药监局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上海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通知提到,2023年10月31日前,各医疗机构要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重点围绕高值耗材、整治“红包”、回扣、医德医风教育等三个专项行动内容,开展行风建设工作的自查自纠。2023年7月-10月31日,为监督检查和重点检查阶段。

8月2日,广东省卫健委官网发布《关于调整广东省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联席机制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的通知称,调整广东省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联席工作机制。

多地公布举报电话

近期,北京、福建、海南、山西等多地卫健委公布举报电话,推进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北京市卫健委8月2日发布消息称,为做好北京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将集中整治期间(2023年7月-2024年6月)的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信息平台予以公布。

8月1日,海南省卫健委发布《关于公布集中整治工作举报电话的通知》,其中提到,为推进全省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加强违纪违法线索收集,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和举报线索,请各卫生健康委和各级医疗机构务必在醒目位置公开全省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举报对象包括全省各级各类医药领域具有许可审批审核权限的行政单位,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及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接受医药领域行政部门管理指导的社会组织,医药企业(药品试剂、设备器械、医用耗材等厂家)以及与之相关联的经销商、医药代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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